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学管理 > 正文
基础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
2015年09月22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课堂教学管理水平,提升教学效果。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基础教学部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基础课课程教学的主要形式,是实现教学任务和目标的关键。

第三条 教师是课堂教学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课堂教学要坚持依法执教,以德治教,教书与育人同步。

第二章 课前准备

第四条 备课是教学的基本环节,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大纲和计划认真备课,做到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并重。

第五条 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学院规定,带齐教案、教学计划等文件进课堂。

第六条 教师要注重仪容仪表,着装得体、仪表端正,精神饱满。

第七条 教师要按照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上下课(一般应提前5-10分钟到达上课教室,做好上课准备)。

第八条 严格遵守教学制度,原则上不得调(停)课,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停)课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调(停)课。否则按《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调停课管理办法》处理。

第三章 课堂教学

第九条:教师是课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履行管理职责,维护课堂秩序。对课堂上的不良现象和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 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如实记录考勤情况,并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主要依据,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平时表现。

第十一条 课堂用语必须使用普通话。

第十二条 教师在课堂上应关闭通讯工具,不得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不说不符合教师身份的话,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第十三条 教学内容的选择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知识结构科学制定授课计划,且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四条 课堂教学要难易结合、实用够用和持续发展结合,为学生进一步深造夯实基础。

第十五条 重视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式,提高学生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

第十六条 重视现代教学手段和信息化的应用,熟练运用多媒体设备,提高教学的直观性、演示性和趣味性,引导学生乐学、善学的积极性。

第十七条 教师应自觉接受教学督导部门和管理部门的教学质量检查。

第四章 课后指导

第十八条 根据课程性质和学院规定合理布置作业,认真批改。课后要为学生提供适当的参考文献目录。

第十九条 积极主动搭建课后指导平台,帮助学生自主学习。

第二十条 定期进行教学效果自评,吸纳合理建议,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基础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