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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学院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2022年09月22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规范教师科研行为,按照《《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工作的通知》(咸职院教字[2022]38号)精神要求,现制定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专题活动顺利开展,院成立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长:魏文萍  

副组长:韩向阳

  员:王小莉、  刘娟宁、 王婵娟、 张楚昕、蒲丽娟 何美林

二、活动目的

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近期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弘扬坚持真理、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通过个人和学院自查整改,使广大教师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增强教师诚信意识,自觉遵守科研诚信规则,持续改进科研作风,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22730日至923

四、活动内容

(一)扎实开展全员科研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建立健全常态化科研诚信教育制度

围绕中省关于科研诚信建设相关文件,坚持正面典型引导与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发挥优秀科学家模范事迹引领、示范作用,以全员专题教育培训、教研活动专题研讨、教师个人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全员全覆盖。 

(二) 深入开展科研诚信自查,完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

重点对照检查学院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是否建立科研论文原始数据保存机制,科研评价是否存在“四唯”等。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制定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全面落实整改教研室形成自查总结报告

(三)开展存量论文和科研项目自查,增强科研诚信建设行动自觉

教研室组织教师对本人署名的科研论文进行全面梳理,并重点对2017年1月1日以来的投稿、发表的科研论文逐篇对照检查。按要求提交教师自查检查表(附件2)和高校科研诚信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建立教研室自查数据库。

在自查中发现已经发表和投稿的科研论文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规范或存在一定违规风险的,按照《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办法院字〔2021〕208号)规定程序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教育学习,精心推动专项教育活动的落实,引导广大教师形成科研诚信的良好信誉各教研室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二)抓好贯彻落实。教研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专项教育整治活动走深落实。教研室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主线,将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与“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紧密结合,力戒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推进评价改革。建立完善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制度,不把论文(代表作)的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作为量化考核等前置条件、评价指标或主要评价依据,树立正确的科研评价导向。

 

 

                                   小学教育学院

                                  2022729

 

 

 

 

 

附件1

 

科研诚信建设相关主要文件目录

 

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20196月)

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201805月)

3.《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

4.《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5.《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

6.《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00号)

7.《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国科发政〔201697号)

8.《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科协发组字〔201598号)

9.《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

10.《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

11.《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

12.《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教〔2020171号)

1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案件档案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20217月)

 

 

 

 

 

 

 

 

 

 

 

 

 

 

 

 

 

 

 

 

 

 

附件2

 

高校科研人员论文自查表

研究者姓名

 

职称

 

职务

 

论文发表总量(篇)

 

2017年后正式发表论文数量(篇)

 

发表论文详情

历年论文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数量(篇)

作为通讯作者发表数量(篇)

作为参与作者发表数量(篇)

 

 

 

2017年以后发表

论文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数量(篇)

作为通讯作者发表数量(篇)

作为参与作者发表数量(篇)

 

 

 

问题论文申报

序号

论文

名称

DOI/

PMID

发表

时间

发表

期刊

身份

类型

作者

类别

涉及违反的学术规范

 

 

 

 

 

 

 

 

 

 

 

 

 

 

 

 

 

说明:身份类型可选教师、学生或其他,如署名单位与现工作单位不一致,请在身份类型一栏中写明署名单位。作者类别填写通讯作者、第一作者或参与作者,参与作者需标明所列自然位次。问题论文申报栏可附行。涉及违反的学术规范应按后表填写编号。

 

编号

学术规范

1

遵循科研伦理准则,切实保障受试者权益。

2

遵守法律法规,已妥善处理研究所涉及生物安全、国家/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知情同意等重大问题。

3

研究过程及结果已做到诚实记录,不存在篡改、捏造,相关研究资料已完整、准确、真实地提交所在机构统一数据库。

4

未交由第三方全包代做研究,代写、代投或实质性修改论文;未参与虚假审稿。

5

遵从学术规范,实事求是地陈述本人工作,按要求正确引用他人工作,不存在剽窃、抄袭或捏造。

6

论文署名的每一位作者对署名均知情,对论文有实质性贡献,并按贡献大小依序署名,不存在无贡献挂名及成果侵占。

7

成果发表时未一稿多投。

8

已做到如实全名标注资助项目,主动诚实地进行利益披露。

9

成果推广、科普宣传中秉持科学精神、坚守社会责任,未人为夸大研究基础和学术价值。

10

遵守其他学术规范。

个人承诺:本人已完成全部署名论文自查,保证以上填写内容完整、可信。

 

签字                                              

 

附件3

高校科研诚信自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科研人员总数

 

科研诚信教育开展次数

 

科研诚信教育覆盖人数

 

历史发表论文数

总数

 

其中违反学术规范的类别(总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2017年后正式发表论文数

总数

 

其中违反学术规范的类别(总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此次活动对违反科研诚信行为处理人数(总数)

 

处理措施情况统计(总人数)

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一定范围内或公开通报批评

 

暂停科研项目或活动,撤回已拨付资金

 

一定期限取消申请或申报科研项目、奖励、人才称号、晋升职称等资格

 

取消或降低已获得的职称、高层次专家称号、学术机构委员或成员等资格

 

一定期限取消作为提名人、推荐人、评审专家资格

 

一定期限减招、暂停招收研究生资格

 

其他处理

 

填报人:                   联系电话: